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對我市鮮奶吧經營活動的規范管理,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鮮奶吧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現場制售生鮮乳及其他制品,并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食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鮮奶吧開辦者),必須遵守本《通知》要求。
(二)鮮奶吧開辦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加工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并主動向社會公開承諾對其經營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
(三)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對轄區內鮮奶吧負有摸底排查、督促規范,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信息的責任。鮮奶吧開辦者應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核準;質監部門根據其提供的《名稱核準通知書》負責鮮奶吧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的現場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鮮奶吧加工條件審核意見書》(由市質監局制訂統一文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其提供的工商、質監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鮮奶吧發放《核準備案通知書》(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訂統一文本),并負責對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核準備案通知書》的鮮奶吧核發營業執照,打擊虛假宣傳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四)鮮奶吧開辦者必須從具備《生鮮乳收購許可證》資質的鮮奶收購站采購原料乳,并索要所購原料乳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五)鮮奶吧開辦者應定期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測,至少每半年一次,并在店內張貼公示。
(六)鮮奶吧開辦者應建立并認真執行食品留樣制度,并配合、服從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抽檢等管理工作。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鮮奶吧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舉報鮮奶吧開辦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本《通知》的行為。
(八)各監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相關核準備案辦理時限。對現有的鮮奶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工商、質監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進行全面審查。未經核準備案開辦的鮮奶吧,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1號)依法予以處理。
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由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監管領域職責分工,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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